南沙推出金融业扶持50条:7000万重奖新落户持牌机构

来源: 2020-08-01 15:24:02  
原标题:南沙重磅推出金融业扶持50条:7000万重奖新落户持牌机构,最高500万提供安家费

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印发了《关于优化提升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之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的实施细则》(下称“《优化细则》”)。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优化细则》共计50条,既有落户奖、经营贡献奖、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奖等一揽子奖励政策,又有要素平台奖、融资租赁业务奖、企业上市奖等专项奖励政策,搭建了金融业扶持新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优化细则》提出,在南沙区新落户的重点持牌机构最高可获得近7000万的资金扶持;新落户的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可获得近6300万的资金扶持。尤其是在针对企业上市奖励方面,后备上市企业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或境外上市,最高给予800万元奖励;上市公司迁入南沙区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奖励。

新落户重点持牌机构最高获700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此前广州市发布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关于支持国际金融岛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及南沙国际金融岛未来将推进依托碳排放权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联合粤港澳在南沙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等。南沙横沥岛尖国际金融岛一度被誉为广州又一重要金融重地。

据分析,《优化细则》的出台旨在通过奖励增强政策的吸引力,以进一步优化南沙金融业发展环境,集聚优质金融资源,助力南沙金融业发展,推动南沙建设国家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以及承载门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优化细则》奖励对象包括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重点发展金融企业、特色金融企业,奖励范围涵盖35个金融业态,基本实现金融业态奖励全覆盖。

例如,在南沙区新落户的重点持牌机构最高可获得近7000万的资金扶持;新落户的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可获得近6300万的资金扶持。此外,《优化细则》新增了对金融科技和金融投资或控股类公司的扶持奖励。

在落户奖方面,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最高给予1800万元奖励;对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给予1200万元奖励。

在提升能级奖方面,金融企业首次被评为世界企业500强、世界企业1000强或中国企业500强,一次性最高给予2000万元奖励。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和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按其新增实缴资本规模,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

在办公用房补贴方面,对金融企业在南沙区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每年最高给予300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在南沙区购置自用办公房产,一次性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

上市公司迁入南沙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优化细则》提出,南沙将连续五年超大力度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其中对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前3年给予100%的奖励,后2年最高给予70%的奖励;对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按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前3年最高给予95%的奖励,后2年最高给予70%的奖励;针对特色金融企业按企业对南沙区贡献,连续5年给予95%的奖励。

在企业上市奖方面,后备上市企业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或境外上市,最高给予800万元奖励;上市公司迁入南沙区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奖励;同一企业自新三板精选层转板上市,最高可获得1100万元奖励。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最高给予300万奖励。

在融资租赁业务奖方面,SPV企业开展航空航天、船舶海工等租赁业务,最高给予地方经济贡献95%的奖励。融资租赁企业为区内企业提供租赁服务,单个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开展跨境融资业务按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地方经济贡献,给予50%的奖励。

《优化细则》显示,对引入重点持牌法人金融机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引入重点发展金融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引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金融人才可享最高500万元安家费

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金融科技将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简称“四新”),南沙高度重视金融科技行业发展,对金融科技企业从创新、排名、增速、业务等方面给予创新奖(500万)、卓越奖(300万)、超越奖(100万)和培育奖(100万)。

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农村金融、普惠金融等国家支持业务,按所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扶持奖励,分别给予50%、30%、10%的资金配套。

每年给予金融服务平台办公用房补贴、补贴赛事论坛活动、评选特色金融优秀服务平台,优化南沙区营商环境;评选特色金融创新奖,鼓励金融创新,充分发挥自贸区“试验田”作用。

例如,对骨干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给予特殊人才奖励;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给予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对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投资性收益及股权转让收益的地方经济贡献,给予80%的奖励。

除此之外,金融人才还可享受《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规定的领军人才奖励(最高500万安家补贴)、高学历人才住房补贴(本科2万;研究生4万;博士6万)以及各项人才配套服务(人才公寓、人才卡、人才绿卡、出入境便利化)。

(作者:李振 )